今年3月,河南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城管监制”的伞。买了“保护伞”,不管你用不用,商贩就可以在街头摆摊,否则就会被取缔,而一把成本只需40元左右的“保护伞”,市容局却要商贩们掏130元。(12月24日《河南商报》)
漫画:“城管牌”保护伞 张兮兮画
一把伞售价130元,商贩称只要买了这种“城管监制”的伞,就可以在街头摆摊。这就是虞城县商贩所称的“保护伞”。
街头的商贩大多为下岗工人,如果不摆摊,生活就没有了着落,所以明知买“保护伞”是“挨宰”,可为了生活也得买上一把。现在的问题是买了“保护伞”的也不能在街头摆摊了,因为县里办了个市场,街头商贩们都得搬进市场里面。而市场内人气不旺,“保护伞”失效了。结果,觉得吃了亏的商贩们,将市容局强制购买“保护伞”的真相捅给了媒体。
看了这则报道,我真是替虞城县市容局感到惋惜,这“保护伞”要是再晚几天失效,强制推销的事要是再晚几天被曝光,那情形可能就大不一样了。理由是
其一,商贩们统一使用“城管监制”的“保护伞”后,各摊点看上去整齐美观,这和要求收破烂儿的统一服装是一个理,都是整顿市容的需要。上级来检查市容,只看外观,绝对不会问商贩们买“保护伞”,是否自愿?所以,统一购买“保护伞”是大大的政绩。
其二,眼看年底就到了,各单位马上就要上报年终工作总结了,而总结都是要用“典型事迹”说话的。要求商贩们统一使用“保护伞”,这绝对属于工作创新的范畴,这样的“典型事迹”写进年终总结,是很容易引起上级关注的,一旦哪位领导在年终总结上批示“认真宣传推广”,那市容局的领导可就要走运了,说不定就此会得到提拔重用。
都怪那个向媒体反映情况的商贩,你过去几个月都忍了,就不能再忍几天?哎,我真是替虞城县市容局惋惜。(张铁鹰)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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