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称,香港中旅集团与河南省登封市确定,将斥资1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并拟定在2011年上市。这是近年来有关少林寺争名逐利的诸多新闻之一。可见,即使是无欲无求的佛家清修之地,在文化市场大潮中,似乎也是不得安宁的。
少林寺始建于北魏太和年间,距今已有大约1500余年的历史,是中国佛教禅宗的发祥地。其武功和医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亦独树一帜,散布于嵩山之上的古代建筑群落更是不可复制的艺术瑰宝。我一直想不明白,如此珍贵的文化遗存,无论怎样珍藏保护都不为过,哪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搞什么商业开发呢?好了,现在居然要上市了,而且是将“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入股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我市以实物、现金入股,占股份49%,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嵩山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特许经营权不再进行评估作价,我市通过门票收入分成实现特许经营权价值”。
有人说,少林寺上市是把市场化“化”到极致了。在我看来,这件事无论怎么看都难逃赔本赚吆喝的嫌疑。报道中提到,“仅少林寺一年门票收入就将近1.5亿元”,可见,将“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作价4900万元”入股,并由港方占51%股本控股,是卖得太便宜,也太匆忙了。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儿”我不敢说,但也很难阻止人产生某些疑问或猜想。政府要造福一方百姓,开发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包括文化资源,这没有错。但是,政府手里所掌握的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很多,都可以转化为经济效益;何况还有每年大量的税收可以支配,哪就轮到贱卖祖宗遗产了呢?这显然是一种败家子心态。如果连祖宗的遗产都守不住,那么,我们既无颜见祖宗于地下,更无法向后人交代。
说句老实话,像少林寺这样的珍贵文化遗产,本不该成为某些政府部门手里的赚钱工具,而应该是被花钱供奉的,政府负有保护它不被损害、不被侮辱的责任。与其花很多钱修建假文物,为何不能用这些钱把真文物维护得更好一点呢?至少不要让这些真文物挖空心思多挣钱,多赢利而发疯吧?有人可能会抬出市场规律,以为市场经济就意味着一切都要围着金钱转,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作价出售的,金钱成了一些人衡量事物的终极价值。这是很无知,也很可笑的。当然,市场规律很重要,但市场规律绝不是惟一的规律,更不是衡量一切的终极价值。简而言之,市场规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通吃,都必须有所顾忌。特别是对于文化遗产,现在流行文化创意、文化产业开发,很多人都在打文化遗产的主意。我想提醒各位,一定要手下留情,眼睛盯着钞票的时候,心里还是要想着给文化保留一点尊严。有时候,眼光还是要放得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牺牲作为我们民族之根的文化。作践我们的文化,就是作践我们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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