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如何脱“俗”?
在全球化传播的当下,当娱乐成为媒介市场的主流时,迎合人类本能欲望的“低俗”产品便成为世界范围的一个文化现象。随着竞争日益白热化,能否吸引观众的眼球,成为关乎电视节目生存的大问题,可以说是电视节目的立命之本。一些电视节目为了提高收视率和经济效益,往往以色情、暴力等低俗文化,吸引观众的眼球。我国电视文化正在被低俗的电视节目所侵蚀,以至以审丑和低俗为能事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事实上,在电视节目监管不到位,广电总局最大权限只停留在叫停电视节目播出,而没有问责相关电视节目的负责人的情况下,广电总局只能做些不疼不痒说教。点名批评主持人只能算是个姿态,仅此而已。其实,电视节目之所以低俗化,根本上在于经济利益超出电视人的责任意识。而这种责任意识的缺失,与问责缺失、监管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
那么,电视节目如何脱“俗”?在我看来,它不仅仅是提高几个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职业素养而已。更重要的是,为电视节目注入高品位的文化元素,去培养更多具有文化自觉和文化品位的受众,提升国民对于文化的认识、感知和理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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