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前,昆明市一自助银行内,伍文奎挟持了一名女孩,在经过长达8个多小时的对峙之后,伍文奎才被警方制服,人质安全解救;三个月后,伍文奎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被无罪释放。(《都市时报》1月31日)
伍文奎正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抽着烟。 都市时报 记者曲鸣飞 实习生王安卓 摄
当我们耐着性子看完报道,会为一个可怜的人被拯救而感到欣慰。很多看似凶神恶煞的劫持犯,其实并不一定就是十恶不赦的暴徒,而自有其可怜与无知之处,因此无论何种情况之下,警方选择“当场击毙”都须慎之又慎。
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情节是:伍文奎劫持女孩与警方对峙的直接原因,居然是为了讨要工钱。工地老板一直不给结算工钱,找劳动部门投诉也毫无结果,让“身无分文四处流浪、睡觉也只能睡路边”的他,在冲动之下劫持了女孩。
可能有人会说,你自己无路可走,也不该去劫持他人呀!然而,对于一个处在极度困境中的绝望之人来说,冷静和理性往往可遇不可求,一个偶然的行为或想法,就完全有可能酿成冲动的举止,区别只在于:有的人从楼上跳了下去,有的人拿刀捅向了无辜的路人,伍文奎则劫持了一个偶遇的女孩——所幸的是并未造成可怕的结果,警方救了被劫持的女孩,精神分裂症救了伍文奎。然而,下一个伍文奎还会这样幸运吗?
这些年来,民工讨薪始终是农历年底不变的新闻话题,被民工认可的公开共识同样不变:不闹就没有权益保障,非得出格地闹,法律才对自己生效;变化的只是,相对温和的“跳楼秀”,已经不再能够充分吸引到媒体眼球了,如何“别出心裁”地“闹”于是成为一个问题。而所谓“别出心裁”,不过是越发深陷暴力与血腥的深渊,日益突破法律正义与社会道德的底线。
需要先行支付的讨薪维权成本过于昂贵,让法律意识淡薄又一时失去理性的伍文奎们,冲动选择了更为昂贵但只需事后支付的违法成本。毋庸讳言,从“ 跳楼秀”等个人行为,上升到“劫持秀”等社会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正越来越大。然而,简单的法律维权说教帮不了伍文奎们,如果无良老板无需为欠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那么代替为之支付的将是整个社会。
- 2010-01-20博士跳楼秀 大学丢了魂
- 2009-09-11学生下跪募捐无异于讨薪"跳楼秀"
- 2009-05-29“跳楼秀”的成本应该怎么算
- 2009-05-05“跳楼秀”频频要挟媒体的背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