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张悟本横空出世,火爆登场,旋即被如来佛般的有关部门叫停,节目停播,书籍下架,悟本堂深夜屋顶被拆。这一系列霹雳手段,充分显示了政府对假神医的打击力度。然而,接下来的新闻,让笔者有点意外。
据报道,出版社必须具备卫生部门认可的资质,才能出版养生类图书;书稿内容须经专家审读合格后才能出版;不合格图书将由出版社召回或停售。
先从最坏的例子出发。如果一本养生书籍在经过卫生部认可资质的出版社出版,书也是经过专家审核的,但最终发现,原来作者是另一个“张悟本”,那么,这个出版社、专家是否要承担责任?是否责任就只是召回和停售?一般来说,出版社尽的是初步审查义务,审查重点是内容是否违法,如是否涉及分裂国家、涉黄赌毒等,但出版社无法进行全面实质审查,更无法保证书的内容一定正确。否则,出股票书籍的出版社恐怕里面都得是证监会的人。
诚然,要承认,如果真的实施卫生部门认可资质、专家审核书稿,养生书籍里面会少一些像张悟本《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那种书。然而,按下葫芦浮起很多瓢,其中一个法律问题是,这种新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编按:《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另外,这些经过许可的出版社出版、专家审核的书,容易打上了政府认可的烙印,变成由政府信誉背书的养生书籍,这些政府版养生书籍一旦不养生,甚至害生,政府将情何以堪?
第三,卫生部门将以什么标准来认可一个出版社有资质出版养生书籍?是否要求出版社配备几个养生专家?一个出版社外聘几个养生顾问是否可行?什么是养生书籍?《本草纲目》是不是?至于专家审核,什么样的专家才算是专家?这些东西一旦细节化,最后可能是,卫生部其实很难来进行认证,专家最后会变成砖家。
毋庸讳言,政府这种措施的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减少甚至杜绝张悟本现象再现。不过,解决问题的思路回到了政府管制的老路。当然,有些事情是需要政府严管的,如打击上市公司欺诈行为、监督司法队伍等等,这种事老百姓无法选择。而养生并不是看病吃药,人虽然容易被误导,但也不傻,看书的人吃生茄子有,打鸡血针有,家破人亡的鲜见。张悟本的书确实存在问题,但看其书导致伤亡的情况未见报道,或许远不如一个地方小医院的几个月的医疗事故多。
对这种事情,事后监督、个案治理会更好一些。一方面,老百姓自己也会识别,吃一堑长一智。另一方面,市场也会优胜劣汰,出了张悟本书的那个出版社以后出的书,老百姓会另眼相看。
政府部门出发点好,效果未必好。以笔者看,大的方面不如从根本做起,改善一下目前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中的方面不如改善一下食品安全问题;最基本的,至少应让工商部门、卫生部门不要等张悟本红得地球人都知道了才事后治理,出手应该勤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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