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并非剧毒织纹螺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国家有关部门明确禁止销售经营织纹螺。一颗小小的织纹螺就有可能致人丧命,若自己不懂得辨别,建议不要购买食用螺类产品。若发现销售,应及时举报。
咋看之下,国家部门禁令在前,疾控中心发言在后,一再表明不能销售和食用织纹螺,似乎已经尽了本职之责。然而仔细一分析,却并非如此。
首先,织纹螺外形看上去和其他螺类产品比较相似,许多摊贩都不知其差别而大肆售卖,更别说一般购买的市民了。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不该仅仅只是下道通知——事关生命安全且容易混淆的食品岂能草草一个建议了事?在这一点上,公安部门打击假钞就是一个最好的范本:拿出真假币进行对照,公布假币型号、可能流传区域,使市民很清楚的知道如何区分真伪。倘若有关部门也能将织纹螺与其他螺类的外形特征进行对比并公开识别织纹螺的技巧,让摊贩和市民象了解假钞型号一样了解织纹螺的外形特征,我想再毒的织纹螺也不足为惧。
其次,几家菜场都有摊贩公然叫卖织纹螺这一现象,也表明了有关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足。试想,一个被国家有关部门命令禁止的产品,竟能公然在市场上售卖多时而不见制止,以此类推还有什么违规食品不能卖的呢?摊贩不识织纹螺而误卖情有可原,可菜场的监管部门也都不识织纹螺么?倘若识得,那就说明有关部门缺乏对菜场的必要监管,以至于违规产品上市售卖;倘若不识,那这“监管”一职如何体现,莫非形同虚设?
三鹿的前车之鉴犹在,缺乏必要监管的后果是人民群众用生命安全为其买单。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主动出击,帮助市民和摊贩解决问题,避免重蹈三鹿的覆辙。毕竟可怕的并非剧毒织纹螺,而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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