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方案指出,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中新社7月27日报道称,多地景区涨价引起相关部门注意,此举措或将一定程度抑制景区门票肆意涨价的行为。
不知这是记者的一厢情愿,还是国家有关部门的一厢情愿,规定似乎丝毫没涉及抑制涨价的问题,顶多是给了公众一个足够长时间的知情权。这倒颇有些像房价,总说要抑制,却是越打压越上涨。而这不断上涨的景区门票,也很容易让人想起我国另一大特色——公路收费站。我们一直号称地大物博,事实大致也差不多,但老百姓却为了这个一次次多付费。
“地大”路就远,为免民众疲劳驾驶,各类公路上遍布收费站。据公开资料显示,全世界收费公路不过14万公里,就有10万公里在中国。“物博”景点多,却一个个被圈进“保护圈”。据称中国大大小小的景点有几万个,都说为了低碳、保护文物,价格一提再提,一些著名景点的门票价格甚至已进入世界最高水平。这倒很有点中国传统的土匪思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两者的发展模式何其相似。都是政府出面,由企业注资参与,完工后向公众收费,然后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账。一旦要涨价,给出的理由都是成本太高和贷款未还清。在左冰等人撰写的《旅游国民收入及其初次分配格局研究》一文中,对湖南省2004年的旅游业进行了分析,旅游业为湖南省当年直接贡献3.06%的国民收入,资本利润率属于中等水平。其中政府、企业和从业者在初次分配格局中所占比例为16%:68%:16%。由此可以看出,旅游业发展中的主要获益者,是资本所有者而非旅游从业者,而政府从中获得了无本万利的外部效应。
对这两种赚钱快的行业,政府和企业都不会轻易松手。所以在国务院出台的方案中,第一条就是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景点本来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共有财产,公路则是国家理应提供的公共产品,两个公共品,政府却都把手一撒,钱由社会资本出,得利后分一瓢给当地政府。此时,公众怎么能指望利益合谋的两方主动降价?
如何解决这个困局,我觉得,首先要把景区做个划分,一类是公益型景区,一类是市场型景区。公益型景区主要是历史景点和自然景点,这都是老祖宗和大自然留下的,属国民共有,投入完全由政府负担,其他资本不能进入,门票应该全免或超低价。至于欢乐谷、海洋世界这样的游乐场所,就是市场型景区,可完全由社会资本投资,票价根据市场制定即可。
至于有人担心的政府钱不够的问题,那完全就是一些地方政府自己提出的伪命题。GDP个个比全国平均水平还高,按这样的财政收入,说政府缺钱那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其实,缺的总是改善民生的钱,如果总抱着向民众要买路钱的思维,那有多少财政收入当然也是不够的。不妨把分给行政成本的钱拿点出来,投入到这些公共产品上,否则,我们该怎么看各地政府在这些行业中的角色定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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