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生小虎(化名),是厦门世纪学校的初二学生。七夕时他想勤工俭学赚点学费,就和爸爸批发了一些鲜花到椰风寨海边去卖。没想到却遭到一伙文身染发男子的威胁,一桶鲜花也被抢走了,小虎爸爸怀疑这些人是附近娱乐场所的保安。记者17日晚到椰风寨现场调查了解到,很多小贩都有被抢甚至被打的经历。另据城管和市民透露,这些人被抢的原因,可能与生意竞争有关,这边的很多娱乐场所也有做鲜花和小吃的生意。(8月18日《海峡导报》)
都说无利不早起,利益的驱动力是惊人的。思明城管的值班者都驱散不尽在那里违规摆摊的小贩,但这些身份不明的人却能够或抢或打,给小贩们更大的威慑。城管和市民推测 “可能与生意竞争有关”,想来确有一定的道理。
暴利往往是垄断的目的,垄断不但可以最大限度地获得顾客,更是有了坐地起价的资格。因而,一些不法分子或商人为了暴利,往往会不择手段以达到目的,结果就可能是“X霸”的产生,如目前厦门正在打击的 “沙霸”。而从椰风寨不少小贩被抢来看,是有“霸”在其中若隐若现了。因为报道由中学生卖花被抢而起,不妨就叫其“花霸”。
“霸”一般都存在不少相似的地方。如“沙霸”,大多是一伙人结成团伙,通过殴打、恐吓、扎人车胎等恶劣手段击退竞争对手,垄断相应楼盘的“装修”生意,使得每户要装修的业主要多付出上万元,甚至更多,从而达到获取暴利的目的。再看 “花霸”,似乎更强悍,直接将小贩的商品抢走,不但没有羞愧害怕,更是毫无顾忌,竟然叫被抢者找公安局。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要公安局出面才还花呢,还是过于“自信”,以为公安局是他们家自己开的?
甚至连勤工俭学的14岁孩子也不放过,照样抢、照样威胁。不要说他们不是有关部门的执法者,即使是,也要有一定的执法程序和手续吧?
当然,小虎并不是第一个被抢的“小贩”,记者一行在椰风寨了解情况,发现“很多人都有被抢的经历,对这些男子的行为也是敢怒不敢言”。如杨女士称,从2004年在此卖冰糖葫芦起就一直被附近娱乐场所的保安 “欺负”,但总体而言还不算太坏,基本上限于“这些保安的管辖范围”。但从2008年下半年以后,“连在人行道上”,保安对小贩也开始 “轻者被强行抢走货物,重者还得挨打”了。如果这样算来,也就有近两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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