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际接轨”是官员和专家想起来就说说的,草民们没有出国考察的机会,只能在互联网上道听途说,一般不敢轻言“与国际接轨”。但今天看到的一则新闻,竟发现了其中惊人的相似和不相似:10月20日,对于印度全国城市街头上千万艰苦谋生的小摊贩而言,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印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10月24日《新京报》)。相似的是对小贩的定义,小贩的来源,政府对小贩的态度和小贩面临的困境;不同的是印度最高法院竟然成了小贩的最后靠山。
印度人坦承,“在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街头小贩都是社会底层人员谋生的主要手段,他们也往往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益最容易被侵犯的对象”。不知印度是不是把经济腾飞的中国视为发展中国家,但小贩也是我们社会底层人员谋生的主要手段,并且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成了利益最容易被侵犯的对象,勇猛的中国城管就是对付小贩的“生力军”。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敢“与国际接轨”,因为国情不同,专家学者可以一会儿姓“社”,一会儿姓“资”,草民是不可乱来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印度最高法院有否定政府决定的权力,这个权力在中国的宪法里也有。曾经有人试图状告政府,结果无意中制造了一个新罪种——诽谤政府罪,落得个以卵击石、得不偿失的后果。不知印度法院怎么成了小贩的靠山?
在中国,小贩无疑是一帮乌合之众,这在企业工会都成摆设的现实语境下,小贩是不可能有组织的。而在印度,这些小贩们并不孤单,一个全国性维权组织———“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多年来一直代表印度上千万小贩,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表达诉求,维护小商贩的合法权益。这一点我只是说说罢了,中国要是有这样一个组织,不说你是“黑社会”算轻的,至少会给城管大动干戈制造口实,最终自讨苦吃。
从直觉上,我很佩服印度的法官,印度最高法官甘古利起草的判决书写道:“街头叫卖是人们谋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需要贯彻一项成文法来规范街头小贩,而非打压。”我相信中国法官中也会有这样的思路,但不能表达出来,如果当真说出口,必将会面临“你是为政府说话,还是为小贩说话”的质问,可能会是最后一次“执而不法”了。
我不知道中国有多少小贩,但印度全国目前有超过1000万街头小贩,活跃在孟买、新德里、加尔各答、晨奈、班加罗尔等大城市。绝大部分街头小贩都是贫困的当地居民、失业的产业工人或者来自其他邦的流动民工。这方面和中国的小贩是一样的,而且他们的处境也一样,“在印度传统的社会阶层划分中,街头小贩长期被视为地位较为低下的人群。不少官员和城市居民也认为街头小贩的存在造成了城市秩序的混乱。”而如此相像的两国小贩,命运的结局却有天壤之别。
因为讲法律,印度的法官能说了算。所以当小贩们没有别的选择的时候,就会去叩响最高法院的大门。最高法院给出了明确判决:“不能因为路边摊贩贫穷、无组织,就让他们应享有的这些基本权利处于混乱状态,也不能用不断变化的行政规划来决定他们的基本权利。”“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这对中国小贩来说,无疑是天方夜谭。
我不会奢望中国法院成为小贩的靠山,但我希望地方政府能懂得“街头叫卖是人们谋生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需要贯彻一项成文法来规范街头小贩,而非打压”的基本道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为解决贫困问题作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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