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的形象,也是一座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放任权力“我的地盘我做主”,既会让公权变脸,也将严重影响到居住、生活的城市形象。
对于公权热衷“刷漆”或给城市“着装”的形象工程,让人在轮回嘲笑与愤慨中,略感疲惫。但肆意的权力,总能够以新手法刺痛公众麻木的神经。
在西安市提升城市形象工程中,该市新城区多条街道旁今年7月份搭起了脚手架、防护网,至今却未施工。11月12日,新民街多家商铺店主收到来自西一路街道办的工程预算书:每家商铺要交纳1万多到6万多不等的改造装修费用,交了钱优先装修、撤架,否则,西一路提升城市形象办公室将联合工商、税务进行必要的执法。
这一起旷日持久的改造装修事件,至少描摹出了三重权力形象的脸谱。举凡“形象工程”,背后推手多是傲慢而自信的公权,而权力强硬出手,追求的无非是工程效率。但西安新城区的做法,仿佛已经打破了这种权力自我建构的规律,一项波及众多商户与居民的改造装修工程,竟然在搭起脚手架后几个月不动工,让来往行人在街道两旁林立的脚手架中跳“钢管舞”,不仅劳了民伤了财,还彻头彻尾地扰了民。罔顾民生,是为权力的第一张脸谱。
依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众所周知,政府下属行政职能部门可以依据法规收取税费,但是政府不能直接将手伸到民众或者市场经济体的口袋里。没有任何法律向作为行政区划的街道办事处赋权,可以直接向沿街商铺收费。而作为一个临时机构,“提升城市形象办公室”更不具有收费权。现实却是,正是这些不具备收费权的行政权力,在强行收费。
至于不交钱,提升城市形象办公室将联合工商、税务进行必要的执法,让人不寒而栗。沿街商铺在依据相关法规足额缴纳税费后,工商、税务还将进行怎样必要的执法?“改造装修费”显然既不属于工商的收费范畴,也不属于税务的收税范围,如何进行必要的执法?僭越的权力向商铺强索钱财,是其第二张脸谱。
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工程,西安市财政已经补助了巨款。既然如此,又何以再次向商铺收取改造装修费用?有收益的商铺要收费,破产的单位免费装修,显示了权力收费的强烈欲望。同时,财政拨款后再次收费,这笔钱将流向何处很值得怀疑。权力在收费上不严谨、不检点,是为第三张脸谱。
行政权力的形象,也是一座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放任权力“我的地盘我做主”,既会让公权变脸,也将严重影响到居住、生活的城市形象。所以,对西安新城区来讲,更需要而且是需要首先提升的,是行政权力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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