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6月21日报道:白云区纪委、监察局称,已对刘宁进行调查,暂未发现刘宁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通过组织谈话提醒他不论在任何场合都应注意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
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官员可以“裸聊”?有没有哪条纪律规定官员“裸聊”只是无伤大雅之小节?
“只是有伤风化罢了”?有这么轻松有这么简单吗?若官员“裸聊”合法,那所有人“裸聊”也合法,若官员可以“露出生殖器”,那所有人也可以“裸露生殖器”,如此,还仅仅是“有伤风化”吗?
刘宁的遮掩之词是“相信组织”,可哪家的组织允许你“裸聊”了?哪家的组织允许你可以在网上表演色情了?一个公民敢于在网上一裸“表演”色情或“裸聊”,也是绝对的违法行为,而一个官员可以在网上“露器械”,就不是违法行为了?
有一种无耻叫作“暂未发现违纪违法”。
20日,白云区纪委、监察局称,已对刘宁进行调查,暂未发现刘宁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通过组织谈话提醒他不论在任何场合都应注意个人形象,检点个人行为。这个情节简直令人匪夷所思!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了。“裸聊”首先就是违法行为,传播表演淫秽内容当然也是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刘宁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已经是板上钉钉了,已经是媒体曝光了,已经是网上传播了,还说是“暂未发现”,难道刘宁只有在网上发布“真枪实弹”的“艳照门”才算违法?难道只有刘宁直播开房上床性表演才算违法?
以上述的调查结论来看,今后的官员可以“裸聊”,也可以“展露生殖器”,并且这只是提醒其“注意个人形象”的问题,也只是不“检点个人行为”的问题。连“喝茶”都不需要,更别说法办了。公众对此还有什么话说?官员的道德底线如此之低,官员的内裤如此之滑,官员的脸皮如此之厚,道德还有什么指望?法律还有什么指望?公序良俗还有什么指望?
白云区纪委、监察局给出的答案是“暂未发现刘宁存在违纪违法行为”,那么,只能说他们的道德底线太低了,“久在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了。这是否可以反证当地的官员“裸聊”已经成风了?或者当地有若干官员包二奶养小蜜也不违法了?到“天上人间”去“娱乐”也常态化了?或者连谈话者也对官员“裸聊”等行为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了?否则,他不可能得出这样的“暂未发现违法违纪”的结论,也不可能只是如此轻描淡写的“提醒”他不论在任何场合都应注意个人形象。不妨模仿一下谈话者的口气:小刘呀,下次“裸聊”时注意点,找块遮羞布挡挡“要害”部位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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