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广东省有关部门向媒体通报曝光近期全省教育乱收费10起案件,按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严查、严处”的批示,部署和督促各地进行查处,对查实违规收费的学校,校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其中有8名校长被免职。
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存在,其实由来已久,国人甚至将其与“看病贵”和“高房价”问题并列,形容为新的“三座大山”,压得国人喘不过气,足见问题之严重。事实上,什么借读费、什么择校费,或明或暗,确实名目繁多,加剧教育不公的社会问题。虽然中央对此三令五申,甚至多次开展专门清理,但成果大都落实在会议上和文件上,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学校阳逢阴违,部门监管不力,而家长们则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影响下,不得不委屈求全地承受着额外负担,教育乱收费由此成为顽症痼疾。公众和舆论对此反响强烈,也是影响教育部门行风的焦点和热点问题,但似乎面临法不责众的尴尬而“回天”乏力。
反思教育乱收费之所以成为积弊而屡禁不止,问责不到位、处罚不严厉,应该是重要原因。综观教育收费乱象,似乎形成这样的思维:好汉不吃眼前亏,大家都在收,我们不能不收;反正是作为单位收费,只要不落入个人腰包,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处理往往“雷声大,雨点小”,达不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比方说提出的清理和退还收费的措施,实际有多少真的退还给了家长,结果还不是一句空话。而清理活动不影响校长的职务,就更缺乏严肃性,没有威慑力,时间长了自然产生“狼来了”效应。在中国这样的体制和社会环境下,纱帽似乎就是“纲”,抓住了这个“纲”,抓住了“纲”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谓“纲举目张”。因此,广东此次查处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一次性捋掉了8名校长的纱帽的举措,可谓相当罕见,也抓到点子上了,堪称具有“杀手锏”的作用,所产生的影响和效应,应该可以预期。
当然,实事求是地说,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存在,责任或许并不全在学校,光把板子打到校长的屁股上,未必也是公正的。因为从此前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事实上从国家到地方普遍没有执行到位。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运转困难,自然会促成学校乱收费的现象,毕竟“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因此,广东此次拿校长纱帽祭教育乱收费固然值得喝彩,也将对校长们有所触动,这是可以肯定的。但是,如果后续的措施没有跟进,尤其是规定的教育经费拨款不到位的,效果也未必能够巩固,这点还是有必要唠叨的。这与医生治病救人是一个理,治病总是要对症下药,才有药到病除的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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