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政府网高调发布县委书记等一干领导慰问贫困党员的亲民照片,没想到因为一盒“九五至尊”成了公众质疑的靶子。面对质疑,随行的宣传部长称烟是村支书拿来的,而村支书的烟是战友送的,里面只有两三根,县领导发现是“九五至尊”后当场批评了村支书。这样的解释表面上把县领导奢侈消费的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其实根本上是掩耳盗铃。既然县领导当场批评村支书上“九五至尊”香烟,随行的工作人员与记者不会集体失聪、听不见吧。如果有人重新摆拍撤掉天价烟的领导亲民镜头,或者PS掉天价烟画面,根本轮不到网民们评头论足。
然而,在县领导批评之后,大荔县政府网依然高调展示摆有天价烟的照片,莫非有人把领导的话当耳旁风,存心给领导难堪?大荔县政府网工作人员如此“不懂政治”,如此有违常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至于大荔县政府网在媒体曝光以后快速删除照片更是有点欲盖弥彰的意味了。
其实,不管烟是县领导自带的,还是村支书准备的,都无法改变县领导慰问贫困党员抽“九五至尊”的事实。一盒“九五至尊”几乎相当于一个贫困党员一个月的生活费。摆在县委书记面前的“九五至尊”无疑与慰问贫困党员的亲民氛围格格不入。县领导能否不抽“九五至尊”多给贫困党员一点关爱,多做点民生实事?
南京抽“九五至尊”的房产局长周久耕落马以后,我曾撰文说,周久耕事件并不是舆论的胜利。换言之,个案查处只有个案意义,并不具有标本价值。试想:如果当初周久耕没有发表那番高论,或者说媒体没有报道此事,即使周久耕所在的江宁房产局查处了亏本卖房的开发商,即使周久耕一天抽N包“九五之尊”,继续大肆收受贿赂,恐怕也不会引起舆论关注,更不会引起纪检部门注意。周久耕被查处那是活该,谁让他大放厥词?为人太高调?但是还有多少公仆仍然在抽着天价烟,享受着腐败潜规则呢?在我看来,后周久耕时代,县领导慰问贫困党员依然公开抽“九五至尊”,还不能由被质疑的官员自说自话——村支书战友送的。上级纪检部门不妨比照周久耕事件启动调查程序。否则,周久耕先生在监狱里会愤愤不平,公众舆论也不会答应。
虽说周久耕天价烟事件曝光以后,高调抽“九五至尊”的官员越来越少,网友围观官员抽“九五至尊”照片的机会并不多。但是并不意味着官员抽天价烟的潜规则已经改变,更不意味着公务接待支出会减少。只是有的官员回避舆论监督而已。
我认为,后周久耕时代,至少有两个方面的事情要做。第一,纳税人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政府公开公务接待支出。虽然政府公开信息过多会增加政府工作量,甚至还会自曝家丑(比如天价烟事件就给当地政府带来压力),但这正是建设责任政府、透明政府所需。如果政府对纳税人应该了解又迫切了解的信息不公开的话,即使政府工作廉洁高效,公众仍有可能“以小人之心”怀疑政府刻意回避社会监督,对政府公信力产生种种猜疑。
第二,创新制度设计,管好权力,扎紧公共钱袋,约束公款买烟腐败行为,铲除天价烟的市场土壤。公款消费烟草制品不仅造成腐败浪费,加重纳税人负担,而且误导社会风气。从“百官倡烟”到天价烟事件,都折射出当下公款买烟的现状与艰难的控烟语境。笔者认为,禁止公款买烟应该形成刚性制度约束,取得实效。从长远来看,禁止公款买烟应从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像治理贪污受贿一样治理烟草消费腐败,从而逐步打破公款买烟僵局,这或许比围观、查处一起两起天价烟事件本身更有价值。
' />(6月28日《西安晚报》)
不知道什么烟还敢拿给领导们“品尝”,就不怕是假烟抽坏领导身体吗?把领导们当成试验的“小白鼠”,除非是这个村长不想干了。之所以揣着明白装糊涂,很显然是想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好给领导们解围。
其实,不需要这名村支书“主动顶包”,公众也不会“冤枉”县委书记。房产局长周久耕、拆迁办主任周兆华先后栽在“九五至尊”的尼古丁下,前车之鉴,大荔县县委书记就算家里堆满了“九五至尊”,估计也不敢拿到公众场合显摆。让人悻悻然的是,当地县领导居然一脸轻松真把球踢给了村支书。果然能撇清吗?
一者,没有认真贯彻好“禁烟令”。去年5月1日,卫生部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这是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的道德规范,作为县领导到基层调研慰问,不更应该率先垂范不在公开场合吞云吐雾吗?
二者,没有认真贯彻好“天价烟禁销令”。今年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全国统一开展禁销1000元/条以上香烟行动,这包“厅局级的享受”的九五至尊出现在会场,不仅有违“天价烟禁销令”精神,也使慰问贫困老党员变了味,不知道县领导们如何能够看得下去?
三者,假如这次慰问是轻车简从,直接去贫困老党员家中话友情,或者去田间地头了解农情,去村头路口察民情,而不是在会议室“作重要讲话”,还会给村支书发天价香烟提供机会吗?
实际上,天价烟与官员出现在一起,无论是谁拿来的的烟,都会引来公众围观。官员在公共场合抽名烟、戴名表、穿名鞋,既难脱“三公消费”的嫌疑,也难逃“用的不买,买的不用”的猜想。当务之急不是急于撇清自我,而是真正从中汲取教训,不然今天是天价烟成为权力腐败试验的小白鼠,明天还会有新的名优产品来为小白鼠代言。
' />“九五至尊”最终让周久耕进了监狱,却让众多网友记住了该香烟。它是网友“扒粪”的宠儿,却是官员避之不及的“祸根”。当地领导慰问贫困党员,送温暖体现关怀,不想却让“九五至尊”抢了镜头,正常的报道却成了乌龙事件。删照片、忙解释,又有越描越黑的嫌疑,到底烟是谁的,多少有“隔壁李二”的味道——即便是村支书的,但出现在“访贫问苦”的场合,怎么都觉得别扭,至少表明县委书记慰问错了对象。
其实,到底是谁的可能并不重要,天价香烟制造的迷雾中,“九五至尊”实质成为了特殊语境之下的某种道具。“九五至尊”出现在有官员的场合,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人们容易想到公务消费领域潜在的某种逻辑。
由此,不难想象茅台、五粮液、中华、“九五至尊”、豪车之类,在公务消费领域的坚挺,上有所好下必效之,邻有其美吾必攀之。而公务消费领域的问题,诟病日久却不见大的改观,在某些地方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根源在于监督囿于体制之内所形成的坚固外壳。同时,这也是“九五至尊”之类点滴公务消费行为,为网友过于关注的原因所在。
天价香烟迷雾中的“潜规则”,道出公务消费缺少应有制约弊端,导致出现一边在访贫一边在享奢富的有强烈对比讽刺意味的一幕。限制公务消费,既要加快公务支出经费预算、支出的公开步伐,增强细节透明的力度,让监督拓展于体制之外;同时,也需强化官员公务中消费行为与对外交往的细致规定,设置防奢必要的禁区,刹住享乐奢华的歪风。
□木须虫(公务员)
' />记者报道不一定准确,媒体并非就代表着正义,但这种以权压人的威胁口吻让人反感。记者采访中时常遭遇种种呵斥——会被指责“媒体尽给我们惹麻烦”,会被嘲讽“不就是为了挣两个稿费”,会被威胁“再采访就拘了你”。当然,不只是话语上的威胁,还不乏殴打记者和“跨省追捕”。
以陕西曝光天价烟的记者在隐秘的官方压力下被停职为代表,近来一系列记者受打压的事件,让媒体人隔段时间就会出现的受辱感、受挫感和无力感再次爆发。重重压力下履行舆论监督之职,曝光腐败鞭挞丑恶,却不料背后中枪,噤若寒蝉之余,更让人无比寒心。
有人在微博上发了记者被打压的信息后,引来无数转发、评论和声援,一个政府官员跟我感慨说:你们记者真惹不起,惹了一个就群情激愤了。其实,“记者被打压”的信息之所以在微博上引起极大关注,透出的信号不是“记者惹不起”,而恰恰是“记者很好惹”。其一,这种群情激愤,说明了记者受打压不是偶然个案,而是普遍现象,所以激起了从业者共有的焦虑和公众普遍的共鸣;其二,说明了记者骨子里有一种弱者意识,强者总是独来独往不可一世的,弱者才会惺惺相惜抱成一团。
令媒体人感动的是,在此类事件中,民众总是毫无保留地表达了支持。公众对媒体人的声援,表现出了一种可贵的公众理性,他们明白,记者面对公权力时的贫弱,是公民权利贫弱的一个缩影。弱势的记者群体背后,是弱势的公民社会和弱势的民众。
监督公权力,曝光丑恶,是记者的天职——如果说这是一种权利,它蕴含于“权力源于人民赋予,所以每个公民有权批评和监督政府”的公民权利,与公民权利共生同源。很多人喜欢将媒体称为社会的“第四种权力”——如果媒体和记者手中掌握的真是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也是源于民众授予,为了让民众知情,为了代表民众监督公权力,为了民众的利益而站在社会的船头作一个了望者。所以,记者权利是一个社会中民众权利的晴雨表,记者权利常受侵犯,记者权利缺乏保障,很难寄望民众的权利会有保障、民众的权利不受侵犯。桀熬不驯的公权力面前,记者没有尊严,其他公众更没有尊严。
相比普通公民,记者并没有特权,记者与公民无法分离。所以,并不存在“连记者权利都不受保护,更何况普通公民”的现象。记者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部分,记者就是公民,记者不受保护,就是公民不受保护。如果一个社会,担负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记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报道真相的人被打压,真相被公然地遮掩,信息被操纵和垄断,民众不知情,民意就无法得到表达,民权就得不到伸张。
所以,有公共责任感的公民,一个告别一盘散沙的公民社会,会从记者的无力中,感受到公民的无力、社会的无力。——实际上,记者无力,不仅是国民无力,这个国家都会无力。一个强大的国家,应该有强大的国民,而国民的强大,应以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为前提。
记者有力,贪官污吏才会无力,腐败官员才会慑服于舆论监督的力量,而不会嚣张地反击记者“拿这点钱怎么了,你怎么不去曝光那些贪更多钱的官员”;记者有力,公权力才会被驯服,被规训于严格将权力用于为公众谋福利,而不是以权谋私;记者有力,社会的丑恶现象才会被揭露,而不是被一些人捂着捂着,捂成了危害社会的大矛盾、大麻烦;记者有力,民众才能知情,这个国家才会安全,诚如哲人所言,让人民知道的真相越多,这个国家就越安全;记者有力,记者身后的民众才会有力,国家的强大并不是表现在强大的官员、强势的权力上,而是表现在每个公民的强势上,不会有被“跨省追捕”的恐惧,不会担心警察破门而入,不会担心因言获罪……
高层一再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讲真话”、“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杂音噪音”。能树立一个国家形象的,不是花天文数字般的钱去国外做形象广告,而是实实在在的公民形象、公民权利。
' />记者石俊荣根据大荔县官方网站的照片等素材、并采访了相关当事人,写成此稿,在事实上没有大的出入,行使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这是基本面。且就“天价香烟”而言,事实准确,没有问题。至于天价烟的来历,如果官方认为不是来自非正当渠道,大可运用各种方式予以澄清。所以怪罪记者报道负面消息,没有理由。
记者所在报社不知因何故以“未到现场”为由予以处罚。这在法律和道德上都站不住脚。翻遍法国、瑞典、丹麦、挪威、德国、俄罗斯等国的成文新闻法或媒体法,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向记者施加“必须到现场采访”的义务。这里的关键是事实是否准确。
当然我们可以理解,国内外有媒体为了防止新闻失实,强调记者践行“现场主义”,以眼见为实来确证报道的准确性。作为行业内的一般规则,它是有道理的,同时也是非强制性的自律。当今世界,新老媒体空前发达,如果通过其他媒体和信息来源能够证实相关事实成立,那就不一定要求记者非到现场不可。
此外,有些官方举办的会议等活动,往往特别邀请一些记者前去采访,而限制其他记者到场。如果记者石俊荣不属于“会议记者”,那么他想“深入现场”也是做不到的。当然,还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有记者在场,而他们没有发现现场有“天价烟”,那么记者石俊荣恰恰弥补了他们的错失,应该受到特别表扬才对。
最后一点,记者石俊荣援引的是大荔县官方网站的图片,从法律上讲,在新闻失实等造成的诽谤的抗辩事由中,有一条就是特许权抗辩,也就是说,援引官方权威来源的资料信息,如果有差错,援引者可以免责。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石俊荣都没有什么过错,而是一位根据现行规定正确行使了舆论监督权的称职记者。
' />南京“天价烟局长”事件后,网络上曾流传着一些小段子,说领导干部在公开场所最好不要戴名表、抽名烟、穿名牌。段子虽然有玩笑的成份,但也不乏善意的提醒。没想到,事隔三年后,这款名叫“九五至尊”的香烟再次让一个县委书记陷入了舆论漩涡。
在党的生日来临之际,县委书记代表党慰问贫困老党员,温暖的不仅仅是被慰问的对象。这样的好事,新闻媒体适当宣传宣传无可厚非。但在该事件中,由于出现了一盒与活动主题不协调的高价香烟,所以新闻报道就变了味,让慰问变成了作秀,让形象光辉的县委书记成了负面事件的主角。事后,随同的县领导说“这是村支书拿的,里面只有两三根,县领导已经严厉批评了村支书”。这样的说辞可以相信,因为当地网站被删除的照片上显示,县委书记面前还放着水果,镇村干部隆重接待县领导,符合镇村干部的习惯思维与众多地方的实际情况。但“村支书说是自己战友给的,不知道什么烟,拿来让领导们品尝一下”,这样的说辞就很难让人信服了。高价烟真的是村支书战友给的吗?哪位战友给的?什么时候给的?上面明明写的是“南京”两个字,怎么会不知道是什么烟呢?
报道新闻的记者被停职,报社要求“从即日起禁止出现任何监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负面新闻”。从这里可以看出,该县领导不是坦诚的接受媒体监督,也不是净下心来查找工作中的失误,而是充分释放自己的能量,动用一切关系给报社施压。这样的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与时代潮流格格不入,只会适得其反。网络时代,我们可以找很多借口封堵一篇报道,封杀一个记者,封锁一个报社,但我们无法天衣无缝的掩盖住工作中的瑕疵,封堵住浪潮滚滚的网络民意。
被互联网业界称为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典范的四川会理县“领导悬浮视察”事件,之所以会受到网友广泛好评,就在于会理县的领导们认识错误态度真诚、回应关切快速有力、处理问题及时有效。纵观“天价香烟”事件,我们可以承认香烟不是县委书记包里掏出来的,但把一个慰问贫困党员的活动搞得像开迎春座谈会一样,又是鲜花又是水果,妥当吗?即使不是故意为之,这里面有没有对下级管理失当的问题?有没有本地风气问题?查找出事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并态度真诚的向公众道歉,远比动用力量给报社施压效果要好得多。
屈于“上级压力”,西安晚报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不刊登任何负面报道,制作成每个领导都喜欢的“西安简报”,被停职的记者也可以暂时失去工作,在家里“面壁思过”,但我们无法阻挡社会的前进步伐。要不了多长时间,西安晚报同样可以成为舆论监督的利器,被停职的记者换个地方同样可以成为时代的尖兵。
一盒高价香烟是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成为大事。虽然报道该事件的记者已被停职,但事件背后的很多疑问仍有待解开,特别是记者被停职的真正原因。因为,在该事件中,需要停职的根本就不应该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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