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广州番禺区长与100多名小区业主进行面对面谈话,称“项目环评不通过,绝不动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也绝不动工”。此外,番禺向全区250万人民发出倡议书,称将在全区进行为期半年的垃圾处理问题大讨论,广泛征求民意。(《广州日报》11月24日)

经过大半个月的争论,在广州番禺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计划终于停下来,政府决策者们面对汹湧民意不得不停下前进脚步,组织大范围的讨论来决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命运。在不少人看来,这显然是一次“胜利”,是民意参与决策的成功范例,或者至少可以说,在事关广大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件中,政府决策者们越来越重视民意。

可是,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并不是单纯建个工厂的问题,而是事关整个番禺乃至全广州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现在有两个关键问题并未搞清楚,一是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之后,对广州市的垃圾处理能发挥多大作用?二是焚烧之后产生的二噁英究竟对当地居民有没有危害,危害有多大?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需要大量的调研和技术分析,同样需要专业技术人员从多角度多层次去综合权衡利弊,也就是说,在这一问题上,政府决策者不仅要听取民意,更要重视客观的科学结论。

民意并非什么时候都是完全正确的。事实上,这种集体意愿往往很容易受到从众心理的影响和干扰。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历次政治运动中,哪一次没有打着民意的幌子呢?红卫兵小将们汹汹的“民意”,并不具有多少建设性,恰恰相反,对整个国家造成了巨大伤害。

在垃圾电厂问题上,民众之所以反对,就是认定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会对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政府坚定决心要修建,着眼点更多地在于城市垃圾的处理,但对焚烧垃圾对当地的危害,并未给出一个让大家信服的科学结论和认定,并未有效消除大众心目中的疑虑。毫无疑问,政府的出发点也没什么错,市民的反对更没什么错,只是双方所站的立场不同而已。但形成这种对峙局面,政府在解释说服工作方面存在不足是无疑的。

倘若能够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专家团队,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分析评估,让事实说话,那么,相信这种分歧与误解会得到更好的化解,从而避免不理性决策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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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日久的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问题又有新进展。来自番禺丽江花园、广奥花园等小区楼盘的业主代表共100多人,与番禺区长面对面讨论垃圾焚烧发电的相关问题。据悉,番禺将在全区进行为期半年的大讨论,广泛征求民意。(《广州日报》11月24日)

番禺召开“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工作座谈会,区长与百名业主面对面交流。

番禺区区长楼旭逵在座谈会上明确表示:感谢市民认真负责、富有诚意的意见,项目环评不通过,绝不开工。今天我再加一句,绝大多数群众反映强烈,也绝不开工。楼区长的恳切言辞,加之在国内公共政策决策形成过程中颇为鲜见的长达半年的“全民大讨论”,让人不由得对这一问题的最终妥善解决充满期待。

如果说民意表达、民意征集是公共事务民主化决策的必由路径,那在权利信仰愈来愈高涨、环保与生态认识愈来愈成为市民的权益自觉等现实语境下,以项目环评达标为技术性保证,以全民大讨论、民意呼应等作为公共决策的基调,显然不乏进步意义。至少,它喻示着曾长时间存在的城市公共事务由单向度的行政权力决策、权力主导型,逐渐向权力与权利充分博弈互动的平衡型、民主化格局嬗变。

然而,在全民大讨论掀起民意表达和参与的高潮后,以怎样的方式将它最完整最清晰最全面地呈现出来?讨论只是一种民意宣示的“效果图”,它并不必然抵达民主决策的合理化终点,在全民大讨论可以想见的参差和喧嚣之后,如实反映其整体面貌与诉求,并且切实可行的民意、权利出口在哪儿?

事关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城市项目工程,一般有以下几种民意和权利的制度出口。其一是公开的听证程序,其二是代议制民主程序下的权利意志体现,其三是最广泛意义上的民意和权利票决形式,即市民公投表决模式。第一种方式近年来在我国的公共生活中尝试较多,虽不乏成功案例,但鉴于其在现阶段很难避免的行政主导、听证代表比例失衡等体制内掣肘,加之在民众心中,其听涨会、过关会的信任阴影难以短时间消除,指望它成为全民大讨论的后续出口恐怕有相当难度。

而地方人大的法定职责和常规议题本已较为繁重,也恐难以全面兼顾此类突发性公共议题。并且,地方人大代表对此类涉及局部、群体性利益纷争的敏感性和“代表性”、代言性,显然存在相当的差别。而第三种民意和权利的规则出口模式,似乎更能与全民大讨论的民主氛围、民意走向相融,但它在我国的公共民主生活中被直接有效地运用,亦存在不少显性和隐性的操作瓶颈。

如果说以全民大讨论为标识,番禺行政部门在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互动中,终于明智地选择了民主决策的话,那么,保障权利的落实将变得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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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广州市政府召开番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情况新闻通报会。番禺区政府明确表示,将依法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环评不通过,绝不动工建设。同时,与会官员亦强调,广州将面临垃圾围城的巨大危机,垃圾发电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符合广州和番禺的实际,“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坚定不移”。

与其说这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将要建立在番禺区大石镇会江村地界上,不如说它最终必须建立在官方与公众的共识之上。建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仅有官方的“坚定不移”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拥有足够的民意基础。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征求公众意见,与公众达成共识,这原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决策必须信守的原则之一。就发电厂建设的具体法律程序而言,在规划和环境评估环节经过公众的表决,亦是不可或缺的程序要件。

事实上,在此之前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经历了一番激烈争论。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以及包括专家在内的一些社会人士,对垃圾焚烧发电的安全性提出质疑,认为垃圾焚烧的处理方式在发达国家已是日暮西山,其产生的二恶英将给周围环境带来严重污染。与此种看法针锋相对,政府方面认为垃圾焚烧在国外只存在技术改造升级,不存在大量关闭放弃的问题,而且在可控制的高温和烟气处理下,二恶英的排放量微乎其微,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政府的意见未必没道理,但仍必须摆事实、讲道理,让公众信服这些道理。

目前的巨大分歧,老实说,与项目筹备以来透明度欠缺、吸纳民意不够有很大关系。项目选址在2006年已经初步确定,但是直到日前争论逐渐白热化,政府方面与利益相关的民众之间并未形成真正有效的交流与沟通。即便番禺本地的人大代表通过当地媒体称赞该项目为“民心工程”,他们也承认与项目所在地公众没有太多接触。一方面是政府“坚定不移”想要推进项目的焦灼,一方面却是被冷落的公众显而易见的不信任。信任缺失,何来共识?

解决之道无非是公共博弈,在一个充分交流的平台上,试图说服对方,同时也冷静地吸纳对方合理的主张,这正是生成共识的过程。垃圾焚烧发电到底是不是已被淘汰,二恶英到底能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资讯如此通达的今天,这些问题绝非无解之谜。拿出真正科学的理论,摆出真正有效的证据,所有疑惑自然能够水落石出。进而,现有的选址是否最佳所在,广州垃圾围城的难题如何解决,讨论越充分,答案便会越明晰。从这个意义上说,争论并非坏事,它是形成共识的前奏和基础。关于垃圾焚烧的讨论,既是公众维护权利的手段,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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