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卢书记,虽然公务员开始实行“阳光工资”,但事实上,厦门、石狮、晋江等地的公务员工资比较高。这也导致了大部分考公务员的考生挤向这几个城市,相对而言,“偏僻”地区的公务员招考少有人问津。但这些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也需要人才。我想问卢书记,有没有办法平衡福建各地的公务员待遇,鼓励大学生们到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工作?
省公务员局:2006年7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基本工资标准为国家制定,全国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其标准由本级政府根据原有的津补贴水平和财力状况制定,不同地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经济比较发达、财力较好的地区,其所定津补贴标准比欠发达地区、山区要高。你所讲的“差距”,实际上不是基本工资差距,而是津贴补贴差距。消除不同地区津贴补贴的差距,是中央部署的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目的之一,随着规范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津贴补贴存在差距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同时,经济欠发达地区通过加快发展经济、增加财力,可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津贴补贴的差距。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都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毕业生面向基层和到经济欠发达、不发达地区工作或创业,实施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和选聘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今年我省还扩大实施服务基层项目,上述的服务基层项目扩大20%的招募规模,目前已招募2213名高校毕业生赴基层上岗服务;启动实施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和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包括增加1600个名额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担任紧缺学科的教师;招聘500名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经过培训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聘1000名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对到欠发达地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省财政在生活补贴、学费代偿等方面给予了财力支持。同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服务基层的优惠政策,在全面落实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加分”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从2008年开始安排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组织专门面向服务基层期满合格的毕业生招考。连续两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了145名长期坚持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奖励一万元;表彰了首批30名“三支一扶”计划优秀高校毕业生,每人给予奖励一千元,形成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海西建设一线就业的良好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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