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读完这则收入分配改革新闻的人们,估计十有八九会大失所望。人们非但没能读到“收入分配改革”将怎么改,重点改什么,对自己有哪些好处,人们甚至于还会平添一份“画饼充饥”的自嘲——原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2006年就初步拟定,2007年至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还九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平衡各方利益,但始终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
回过头看,一定程度上,改革开放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收入分配改革。进一步讲,前两次收入分配改革,可分别概括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及“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分别进行的前两次收入分配改革,第一次民意总体上比较认同,第二次则因收入差距大幅拉开而导致部分群众利益相对受损。仍在纸上谈兵的本次收入分配改革,则试图缓释贫富过分悬殊带来的民间积怨和阶层冲突。
由于本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始终未露“庐山真面目”,民间期盼加上诸多认知误区,以及一些媒体的揣测报道,将期盼者的胃口进一步吊高。我们以为,不管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何时公布,也不管这项改革具体改什么,有几个基本概念需事先厘清,如是,一旦方案公布,人们才不至于再添失望,才能较理智地面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
首先,本次收入分配改革决非重拾大锅饭体制。计划经济下,城镇职工包括城镇“五保户”的收入归政府说了算。农民收入也一样——政府通过粮食和农副产品统购政策,说一不二地控死了农民的收入。
其次,计划经济已经是死路一条,在迄今尚未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仍归政府说了算的收入分配只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这样两个社会阶层——就是这一块,政府也只能控制“基本工资”部分,至于五花八门的奖金和福利,大多通过设租从“小金库”走账,以目前的监管水平,治理难度相当大。
第三,垄断国企收入“自封魏王”;股份制企业收入董事会说了算;私企收入由劳动力供求关系调节;农民收入的大头受市场行情左右,小头由政府扶农直补接济。以上几类群体虽占劳动者大多数,但受经济形态之变以及法制约束,政府已无力再把早已放弃的收入分配定价权重新收回。
还有一类是城镇失业人口以及城乡特困人口,这两大群体的收入也归政府定夺,但本质上它们不属收入而属低保补助。
综上所论,民间盼望已久的本次“收入分配改革”,于以上收入分配领域,政府不可能有大作为。这一条,人们,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务必心中有数。
假如读者认同上述分析,那么,不论“收入分配改革”改什么,但有一条确定无疑:本次改革将集中于社会收入的二次分配领域。这个领域在第一次“收入分配改革”时不可能涉及,第二次“收入分配改革”时被绕道走,本次改革将有限涉及——因为国家财力有限。
以有限财力作前提,本次收入分配改革于二次分配领域将有哪些突破,虽未见方案公布,内容却已提前铺开。譬如城镇社保、失地农民“农保”、职工基本医保、农民工基本医保、农民“新农合”等等,或依次或交替,均已不同程度地推开,最新事例发生于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央财政拿出429亿元,在两年,内将关闭破产国企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等等。由是,本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若能早日总体推进,二次分配兼顾公平的进度当明显加快。
关于本次收入分配改革,我们提出两条基本看法:经济增长模式始终改不动,症结之一恰在收入分配;鉴于当下经济难局,惟有推进收入二次分配,启动内需才能见真效。由此得出结论:本次收入分配改革越快越主动,越拖越被动。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意义不言而喻,尤其是在“内需”吃香的当下。即便没有这场全球金融风暴,我们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也到了箭在弦上的时刻。一是从市场经济发展的宏观层面看,现代信息技术与新自由主义的政策、金融资本的膨胀及资本全球化的迅猛发展相结合,使得市场内在风险被放大,典型表现就是金融市场中的投机、欺诈、操纵、掠夺泛滥。当前西方国家为摆脱危机而实行的国有化、政府干预、财政扩张等举措,进一步印证了宏观调控的作用不能限于维护秩序的“守夜人”和市场竞争的“裁判人”,还得在生产、分配、消费领域有进一步的应时调整。
二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的走向看,去年底,我国经济指数尤其是增速大幅走低,固然有金融危机的影响,实质原因还在于1998年以后形成的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今日看来也可称之为“内需不足型”。1987年的日本、1997年的东南亚,已经对这种经济模式提出了警告。内需拉动型增长模式启动不起来,根源就在于分配体制。这既表现在分蛋糕时,国家分得过多;也表现在初次分配中,蛋糕切得不够公平,过于倚重效率考量。
就此而言,国民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决不仅仅在于解决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不足、收入预期疲弱等问题。相关改革方案从2006年就已进入议题,奈何涉及利益主体众多,处处遭遇利益格局调整,很难顺遂众愿,拖延至今。理论上说,收入分配改革涉及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众多领域,何为“第一步”,还真无处下手。但就我国情况而言,笔者以为,收入分配改革的关键是如实兑现劳动价值。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之所以强调劳动报酬的“比重”,全因为我们的劳动报酬常年“失重”,这不仅表现在看得见的不合理收入差距上、城乡二元结构之间,更表现在普遍意义上,劳动价值被低估。在今年两会上,有人大代表拿出一穗大玉米棒子,感叹竟然还难卖得上一块钱。深有同感的,应该是劳动力价值没有得到充分认可的不少一线员工吧。
收入差距上的愤懑,在某种意义上说,不是高的人拿得太高了,而是低的人拿得太低了。尤其是在初次分配中,不仅因劳动力价值偏低而形成历史性“比较优势”,而且,即便是如此低的价值兑现也时常遭遇变故:一出问题,动辄扣罚工资;一遇困难,马上想到削减薪水;连最低工资标准,也常被各色歪主意盯着。
收入分配改革任重道远,平衡与校准相较而言,后者更为重要。如实兑现劳动价值,不妨从借鉴西方国家的薪酬调查制度入手,看看哪些部门、哪些领域的劳动力价格在价值之下徘徊,让经济增速与劳动价格增幅和谐起来。
'/>前一则新闻似乎在说,要将蛋糕更多地分给百姓;后一则新闻则在说,政府分得的蛋糕还不够多——这两则新闻不仅对比感强烈,而且其主旨南辕北辙。
在很多发达国家,民众的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之间,加上政府财政收入占40%左右,两者相加差不多是100%,能够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而中国的情况非常奇怪:政府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30%,百姓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却只有22%左右,两者相加只有52%,没法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中国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为什么缺了一大块?
这块蛋糕当然是存在的,可分为这样几个部分:最大一部分是政府财政外收入。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2005年各级政府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0.5万亿元,社保收入0.8万亿元,三项合计达2.6万亿元。而当年政府财政收入为3.2万亿元。3.2万亿元财政收入占当年GDP比重也许不高,但若加上财政之外的收入,整个政府所得占GDP的比重又有多高?
除此之外,一些垄断国企频频成为最赚钱企业,却并不向国家分红,收入都留在自己的腰包里。据经济学家胡鞍钢的研究,上世纪90年代后期,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年均占GDP的13.2%至16.8%。也就是说,很大一块国民收入“蛋糕”,是以腐败的方式、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而这不会反映到统计数字上。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所得占GDP比重绝对不低于国际水平,甚至要高于国际水平。更重要的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的国家,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完善,政府通过二次分配充分地还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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